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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IDN/103/Rev.1
2016-03-17
16-1582
原文:英语
通  报

常规通报

1.
通报成员: 印度尼西亚
2.
负责机构:印尼通信与信息技术部邮政及信息和通信技术(ICT)资源和装备总局
3.
通报依据条款:2.9.2,5.6.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IT产品。

HS编码:

ICS编码:35.020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通信与信息技术部法规No.27/2015关于长期演进技术设备和/或标准电信设备技术要求。

语言:印尼语 页数:31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本法规规定在印尼生产、组装、进口和/或使用的长期演进技术(LTE)设备和/或标准电信设备(涉及基站和用户站)必须遵守技术要求。强制技术要求的范围适用于法规附录1和2规定的工作频率、频道带宽、发射机、接收机、电源和电磁兼容(EMC)要求。 •长期演进技术设备和/或标准电信设备的强制技术要求评估通过符合基于国际标准ETSITS36.101和ETSITS36.104的法律法规进行测试。
8.
目标与理由:1.确保电信及信息网络的互联性、互操作性和安全性2.避免电信设备之间的互相干扰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2015/07/07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
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