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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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4号(邮编:100),电话:(886-2)23963360 传真:(886-2)23970715,电子邮箱:hh.chang@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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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 ] 2.9.2
[ ] 2.10.1
[X]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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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称重仪器
HS编码:
ICS编码:1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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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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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报标题: 称重仪器核查和检查技术规范草案
语言:英文
页数:16页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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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容简述: 为减轻行业负担,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建议对具有生产过程稳定、故障率低、批量大等特点的衡器采用“抽样检定”作为新的合格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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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目标与理由:欺诈行为预防、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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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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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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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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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文件:
《度量衡法》;《度量衡法实施细则》。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WTO/TBT咨询点,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4号(邮编:100),电话:+(886-2) 23431916 传真:+(886-2) 23431804 电子邮箱:tbtenq@bsmi.gov.tw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22_5661_00_e.pdf
%%%G/TBT/N/TPKM/502 2022年8月18日(22-6278) 页码:1/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原件:英文 tbt编号- 1 -G/TBT/N/TPKM/502- 1 - 通报 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台湾、澎湖、金门和马祖单独关税区。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和7.2条): 2. 负责机构: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4号(邮编:100),电话:(886-2)23963360 传真:(886-2)23970715 电子邮箱: hh.chang@bsmi.gov.tw,负责处理有关通报的反馈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3.根据第2.9.2[ ]、2.10.1[ ]、5.6.2[X]、5.7.1[ ]、3.2[ ]、7.2[ ]条通报,其他: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称重仪器 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称重仪器核查和检查技术规范草案;(16页,英文)6.内容简述:为减轻行业负担,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建议对具有生产过程稳定、故障率低、批量大等特点的衡器采用“抽样检定”作为新的合格评定程序。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欺诈行为预防、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 8.相关文件:《度量衡法》;《度量衡法实施细则》。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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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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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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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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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WTO/TBT咨询点,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4号(邮编:100),电话:+(886-2) 23431916 传真:+(886-2) 23431804 电子邮箱: tbtenq@bsmi.gov.tw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22_5661_00_e.pdf
%%%G/TBT/N/TPKM/502 2022年8月18日(22-6278) 页码:1/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原件:英文 tbt编号- 1 -G/TBT/N/TPKM/502- 1 - 通报 以下通报根据第10.6条发出。1.通报成员:台湾、澎湖、金门和马祖单独关税区。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第3.2和7.2条): 2. 负责机构: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4号(邮编:100),电话:(886-2)23963360 传真:(886-2)23970715 电子邮箱: hh.chang@bsmi.gov.tw,负责处理有关通报的反馈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3.根据第2.9.2[ ]、2.10.1[ ]、5.6.2[X]、5.7.1[ ]、3.2[ ]、7.2[ ]条通报,其他:4.所覆盖产品(提供HS或CCCN(如适用),或者国家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称重仪器 5.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称重仪器核查和检查技术规范草案;(16页,英文)6.内容简述:为减轻行业负担,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建议对具有生产过程稳定、故障率低、批量大等特点的衡器采用“抽样检定”作为新的合格评定程序。7.目标与理由,包括紧急问题的性质(如适用):欺诈行为预防、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 8.相关文件:《度量衡法》;《度量衡法实施细则》9.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10.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X]或其他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如能提供):WTO/TBT咨询点,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4号(邮编:100),电话:+(886-2) 23431916 传真:+(886-2) 23431804 电子邮箱: tbtenq@bsmi.gov.tw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TPKM/22_5661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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