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工作
作者:发布时间:2019-01-24 10:53:07来源:中国质量报浏览次数:4255
近年来,河北省石家庄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质量强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持续发力,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新突破。截至目前,石家庄市拥有有效期内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9家、个人奖11名,河北省知名品牌产品235项、省优质产品121项、省服务名牌54家、省质量效益型企业50家。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1个,获批筹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个,获批筹建全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个。
为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的组织力、领导力,全面统筹高质量发展和品牌提升工作,石家庄市及时调整充实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6名副市长任副组长,39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同时,制定了《石家庄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确保领导小组的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4年组织完成了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质量考核工作,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促进各级政府把质量工作抓长久见实效。通过督导考核,激发了县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重视程度,设立政府质量奖的县(区)级政府明显增多,品牌意识大幅提升。
为深化质量强市战略,推动石家庄市高质量发展,2018年8月,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方案》,明确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制造业、农产品、食品药品等11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标准、质量、品牌、信誉联动提升。先后出台了《关于争创国家、省政府质量奖项的活动方案》《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首次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和争创质量奖项的积极性。
2015年,石家庄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3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标准化委员会,协调推进全市的标准化工作;2016年,又出台了《石家庄市落实深化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石家庄市标准化资助办法》等文件。2018年,石家庄市进一步发挥标准基础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着力打造企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区),积极推广国家和省标准化试点成果,不断增强“省会标准”话语权。截至目前,石家庄市优势产业领域企业单位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20项,主持制定省地方标准19项;11家企业的16项产品获得了《采用国际标准认可证书》和《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该市共有1537家企业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7394项标准,涵盖12473种产品,持续稳居全省第一位。
为做好名牌等质量奖项的培育、争创工作,石家庄市利用省、市知名品牌评选等时机,深入一线、走访企业,掌握名牌企业实情,赴新乐、晋州、栾城、裕华等县(区),指导基层开展品牌创建工作。目前,石家庄市品牌企业基本实施了ISO9000标准管理,一批优势企业还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企业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竞争优势地位日益巩固。该市还印发了《关于在工业名牌企业中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通知》,鼓励省名牌工业企业推广卓越绩效管理,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并于2017年9月,在栾城区召开了品牌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交流经验、推广成果,促进了全市品牌发展和质量提升。全市获得省级以上首席质量官培训证的省知名品牌企业达153家,145家知名品牌企业聘用了首席质量官,省知名品牌工业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达90%以上。
下一步,石家庄市仍将持续加大工业品牌培育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引导、集群品牌培育等方面政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速推动省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