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三十条措施支持医药产业发展
作者:发布时间:2021-09-06 16:50:12来源:中国医药报浏览次数:1259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加快创新研发和产业化、提升生产水平、产业链协同发展、区域协同发展、产业数字化赋能、绿色低碳发展、生产要素保障等七方面制定了30项举措,以促进河北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措施》设置多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以支持创新药械研发。具体支持项目包括:中成药大品种药品增加适应症二次开发、循证医学研究,择优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项目;进入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创新药以及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改良型新药的研发;在河北落地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产业化项目;创新医疗器械中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落地的产业化项目;获得中药4类、5类新药证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落地项目。此外,《措施》还提出,对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等情况达到评估条件的相关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在提升生产水平方面,《措施》设置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持续推进技术改造、参与集中带量采购、推动药品国际化认证;设置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推动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升级。
在产业链协同发展方面,《措施》提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支持企业加大重要产品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质量效益;提升新冠病毒疫苗产业链配套水平,支持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创新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特色产业链条延伸尤其是引进县域外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择优给予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鼓励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
在深化区域协同发展方面,《措施》明确,要大力引进龙头企业,瞄准领军企业,强化合资合作;精准引进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打造高质量产业聚集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出台支持政策,加速医药产业集聚发展。
在产业数字化赋能方面,《措施》提出利用数字化技术赋能医药全产业链,推进智能制造核心技术、系统解决方案等关键领域突破;对医药行业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资金支持;积极发展“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支持企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等。
此外,《措施》还提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绿色化改造,支持医药企业开展节能低碳、节水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示范;强化生产要素保障,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鼓励企业上市融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