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台湾地区光学增白剂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作者:文 璐编译发布时间:2016-07-08 08:54:53来源:美国联邦公报浏览次数:1099
2016年7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台湾地区光学增白剂(Stilbenic Optical Brightening Agents)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维持本次行政复审的初裁裁定,唯一涉案企业Teh Fong Ming International Co., Ltd.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6.19%。
2015年7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启动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3204.20.8000、2933.69.6050、2921.59.4000和2921.59.8090。2016年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进口自台湾地区光学增白剂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结果,初步裁定Teh Fong Ming InternationalCo., Ltd.的反倾销税为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