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对华热轧条杆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并征税
作者:发布时间:2016-07-08 09:18:52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浏览次数:1160
近日,多米尼加贸易损害和保障措施调控委员会照会中国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告知多方已于6月30日发布2016年第20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铁或非合金钢热轧条杆作出初裁并征收31%的临时反倾销税,该措施有效期为4个月(2016年7月11日~11月11日)。涉案产品税号根据多米尼加共和国海关税则第五修正案为72131000、72132090、72141000、72142000、72143000、72149100和72149900。
本案利害关系方可自该决议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向多贸易损害和保障措施调控委员会就初裁发表评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