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的越野摩托车被欧盟通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1-10 00:00:00来源:浏览次数:401
通报日期: | 2020-01-10 |
产品类别: | 运动娱乐设施R(ICS:97.220;97.200;43.150) |
产品名称: | 越野摩托车 |
通报国家: | 芬兰 |
存在风险: | 人身伤害;火灾风险;灼伤 |
采取措施: | 禁止在市场销售及相关措施(强制) |
通报原因: | 该款越野摩托车上存在锋利边缘和棱角,有造成受伤的风险。同时,可接触部件在使用过程中会变热,有造成灼伤的风险。此外,燃油关闭控制位于化油器进气口,燃料箱的排气软管不畅。因此,燃料可能会泄漏到热的表面,导致火灾。除外,产品的限速装置存在故障,车辆可能达到高速度,造成使用者失去控制,发生事故风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机械指令的要求和相关欧盟标准EN 16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