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的香水被欧盟通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5-29 00:00:00来源:浏览次数:346
通报日期: | 2020-05-29 |
产品类别: | 化妆品R(ICS:71.100.70) |
产品名称: | 香水 |
通报国家: | 捷克共和国 |
存在风险: | 化学风险 |
采取措施: | 从市场撤回(强制) |
通报原因: | 该款香水中含有致敏物质芳樟醇、丁苯基甲基丙醛、水杨酸苄酯、香茅醇、己基肉桂醛和d-柠檬烯(测量值分别为0.4 %, 0.16 %, 0.10 %, 0.09 %, 0.026 %, 0.017 % 和 0.012 % ),以上成份未显示在产品成份配表中。因此,使用者在使用产品后,有引起过敏反应的风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