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的可充电手电筒被欧盟通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7-21 09:56:12来源:浏览次数:965
通报日期: | 2017-06-09 |
产品类别: | 照明设备(ICS:29.140;91.160) |
产品名称: | 可充电手电筒 |
通报国家: | 英国 |
存在风险: | 触电风险;火灾风险 |
采取措施: | 从市场撤回(强制);从最终消费者处召回产品(强制) |
通报原因: | 该款可充电手电的外壳,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可以被打开,使用者易接触到带电部件,发生触电。同时,产品内置插头的插脚,缺少绝缘保护;插头尺寸存在问题,插入带电插座时,使用者易接触到带电部件。此外,电线过细,易发生短路,因过热而引发火灾。该产品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和相关欧盟标准EN 60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