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
作者:发布时间:2019-07-16 09:44:23来源:河北日报浏览次数:511
今年开始对各地各部门上一年度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并形成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报告,
对营商环境较差、排名靠后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进行通报约谈、督促整改
本报讯(记者董昌)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外商投资便利化
在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过程中,石家庄提出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市场准入,
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设置的准入限制,
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
并严格执行采购有关规定,不得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
同时,该市还将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回头看”活动,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涉农、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投放,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并要求相关部门出台《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
在支持外商投资方面,创建重大外资项目领导包联工作机制,实施全程代办式保姆服务,
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同时,还将在7月底前,实现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6个工作日,
尽快实现电子退库联网全覆盖。
该市还将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今年年底前梳理项目投资、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领域向企业承诺的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接受监督。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推进减税降费
持续开展“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服务。其中,在“一网通办”方面,
年底前实现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材料零提交、表单零填写、
证明零提供、部门零跑动”的“一键通办”。在推行“只进一扇门”方面,将推行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
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综合性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
垂直管理部门要将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办理。在推行“最多跑一次”方面,
该市正在编制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及“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
并选取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提升企业获得感。除了落实好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外,着力清理规范收费行为,
及时修订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推动现行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只减不增”。
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该市提出要严格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政策,
从严核定天然气管输和配气价格,抑制层层加价;在压减涉企保证金和规范社保费收取上,
及时清理调整涉企保证金项目,更新公开《石家庄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推荐采用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坚持以知识产权保护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
并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快审制度,制定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
完善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市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系统,
实现侵权犯罪案件网上受理、网上移送、网上监督。建立联合预警工作机制,
提高行业协会商会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鉴别力和参与度。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将故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深入开展打击侵权专项行动。
在全面规范市场秩序方面,该市提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自2019年开始对各地各部门上一年度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并形成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报告,
对营商环境较差、排名靠后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进行通报约谈、督促整改。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河流资源交易、林权交易、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等纳入统一交易平台,做到“应进必进”。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电子行政监管系统信息共享,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对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价。
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覆盖重点领域,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市统一“互联网+监管”系统,
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实现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全程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