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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851
2024-04-29
原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中国
2.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通报依据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摩托车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6.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

语言:中文 页数:9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以及信号装置的颜色。

本文件适用于装在仪表板上的指示器、信号装置,以及靠近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员的操纵件。但不意味着必须使用本文件列出的每一个操纵件。

      本文件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8.
目标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12个月。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1
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