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农业司
|
3. |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HS编码:0105-活家禽,“家鸡属的家禽、鸭、鹅、火鸡和珍珠鸡”;HS编码:0207-新鲜、冷藏或冷冻的家鸡属的家禽、鸭、鹅、火鸡和珍珠鸡的肉类和可食用内脏;HS编码:0407-新鲜的、腌制或熟制的带壳禽蛋;HS编码:04071-用于孵化的受精卵;HS编码:04072-其他新鲜蛋类;HS编码:040790-腌制或熟制的带壳禽蛋;HS编码:05119-其他
HS编码:
ICS编码:
|
5.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特定地区或国家
|
6. |
通报标题: 农业司2023年第29号备忘录令——“暂时禁止进口原产于智利的家禽和野生鸟类及其制品(包括家禽肉、日龄雏鸡、蛋类和精液)”。
语言:英语 页数:2 页数:2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PHL/23_9342_00_e.pdf |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PHL/23_9342_00_e.pdf
7. |
内容简述:
本备忘录令于2023年4月19日签署,其中规定禁止进口家禽和野生鸟类及其制品,包括家禽肉、日龄雏鸡,蛋类和精液。同时,立即暂停对上述商品的SPS进口清关申请和签发的处理及评估。在本备忘录令正式传达给智利当局之前,应允许进口所有来自智利的“在途/已装载/在港口验收”的货物,前提是此类产品在2023年3月10日或之前已被屠宰/生产。不符合第3项规定条件的货物应按照2010年农业司第9号行政命令第VII.D节进行处理。所有主要入境口岸的兽医检疫官/检验员应拦截及没收进入该国的上述货物(经热处理的产品除外)。
|
8. |
目标与理由:动物健康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9.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10.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陆生动物卫生法典》(2021年)第10.4章
|
11.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2. |
相关文件:
|
13.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立即
|
14.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15.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6.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农业司
政策研究处
处长办公室
地址:迪利曼Elliptical路
电话: +(632) 926 7439
传真: +(632) 928 0590
电子邮箱: spspilipinas@da.gov.p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