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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666
2023-07-21
原文:
通  报



1.
通报成员: 欧盟
2.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3.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食品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所有贸易伙伴
6.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和欧盟委员会(EU)第231/2012号关于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E 249-250)和硝酸盐(E 251-252)

语言:英语 页数:49页 页数:49页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EEC/23_11184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EEC/23_11184_01_e.pdf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EEC/23_11184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EEC/23_11184_01_e.pdf
7.
内容简述:

该文本修订了授权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钾(E 249)、亚硝酸钠(E 250)、硝酸钠(E 251)和硝酸钾(E 252)的使用条件和欧盟规范。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是欧盟授权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作为防腐剂与其他因素一起确保食品的微生物安全。同时,在食品中存在的亚硝酸盐和硝酸盐会形成亚硝胺,其中一些亚硝胺具有致癌性。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2017年重新评估亚硝酸盐和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科学意见中得出结论认为,从食品添加剂的用途来看,其各自的每日允许摄入量值(ADI)均未超标;但是,如果将所有膳食摄入来源一并考虑,则会超出每日允许摄入量值。此外,欧洲食品安全局认为,食品中亚硝胺的总体摄入量令人担忧,最近关于食品中亚硝胺对公众健康风险的科学意见(2023 年)也证实了这一点。

在欧洲食品安全局对亚硝酸盐和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后,宜降低可添加到食品中的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最大含量,以尽可能降低因使用亚硝酸盐和硝酸盐而可能形成的亚硝胺含量,同时确保微生物安全。此外,还应适当修订规范,降低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添加剂中铅、汞和砷的现有最大允许限量。

为了实现平稳过渡,该文本规定了食品经营者适应新的、更严格的使用条件和规格的过渡期。

8.
目标与理由: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预计2023年第3季度。

拟公布日期:预计2023年第3季度。

拟生效日期:欧盟官方公报公布日后20天(过渡条款为6、24、36和48个月后)。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3年9月19日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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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