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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夯实基础

作者:发布时间:2020-01-02 09:22:56来源:国际商报浏览次数:6308

 2019年以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前四批12家自贸试验区新设外资企业5123家,实际利用外资1083.9亿元,进出口总额3.2万亿元,实现了占全国14.4%的外商投资和12.5%的进出口,为稳外贸、稳外资作出了积极贡献。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12月30日用“四个新”概括了今年我国在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

增添了新成员。今年增设了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设了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个自贸试验区。目前,全国共设立18个自贸试验区,实现了沿海省区全覆盖,并首次在沿边地区布局,有利于更好地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赋予了新任务。广西、云南、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将在跨境贸易、跨境投资、跨境金融、跨境物流等方面开展探索。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纳入中央层面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消除“准入不准营”现象。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压减至37条,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力度。

推广了新经验。自贸试验区向全国复制推广了18项改革试点经验和31项最佳实践案例。多项创新做法已在全国落地,有力地疏通了堵点,充分发挥了试验田作用。截至目前,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复制推广了223项制度创新成果。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商务部出台了支持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文件。推动极简审批、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一大批重点任务落地实施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按照借鉴国际经验、体现中国特色和海南特点的要求,形成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的研究成果。

“2020年,商务部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动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新贡献。”唐文弘表示,要进一步突出制度型开放。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压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方面加大探索,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经验。同时,做好风险防控,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要进一步突出改革系统集成。“如果说自贸试验区前期进行的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改革,今后将进一步强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唐文弘介绍说,接下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聚焦市场主体关注,在贸易便利化创新、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人才政策等方面推出更多整体性改革事项,并注重协调推进,推动形成更多跨区域、跨部门、有分量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在特定领域出台更多系统性、集成性政策。

要进一步突出新发展理念引领。推动自贸试验区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资源禀赋,找准符合自身定位的新产业、新业态,便利创新要素流动,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形成有利于创新的环境条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辐射带动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发展。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要突出投资自由和贸易自由。唐文弘透露,未来将高水平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全面落实试点任务,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更好支撑。制定实施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相关政策,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带动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