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华多功能食品加工机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作者:王 欢编译发布时间:2016-07-12 09:21:01来源:阿根廷法规文件信息网浏览次数:588
阿根廷生产部于2016年7月7日在官方公报发布第314/2016号决议, 对原产自巴西和中国的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南共市税号85094050,手动操作产品除外))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产品征收由前工业部根据8/2010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征税措施自本决议公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2010年7月22日,阿根廷前工业部在官方公报发布8/2010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上述产品征收202.79%的反倾销税,对原产于巴西的征收24%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15年7月8日,阿根廷前经济与公共财政部根据该部第54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上述产品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