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不锈钢拉制水槽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2014-2015)
作者:赵轶超编译发布时间:2016-08-16 16:51:35来源:美国商务部官网浏览次数:656
2016年8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于进口自中国的拉丝不锈钢水槽(Drawn Stainless Steel Sinks)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维持初裁裁定,继续裁定广东省东原厨具实业有限公司(Guangdong Dongyuan Kitchenware Industrial Co. Ltd)、宁波阿发卫浴有限公司(Ningbo Afa Kitchen and Bath Co. Ltd?)以及安徽省Feido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的反倾销单独税率为1.65%,中国普遍税率为76.45%(适用中国普遍税率的本次行政复审涉案企业名单详见下表),深圳市科华兴科技有限公司(Kehuaxing Industrial Ltd. )在调查期内无可审查交易。 2015年5月26日,美国对华拉制不锈钢水槽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本次行政复审的调查期为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24.10.000和7324.10.0010。2016年5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华拉制不锈钢水槽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2014-2015)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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