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取消对华高压钢瓶反补贴行政复审(2015)
作者:潘晓君编译许 立校对发布时间:2016-10-17 10:01:36来源:美国联邦公报浏览次数:576
2016年10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Norris Cylinder Company和Beijing Tianhai Industry Co., Ltd.(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提交的撤诉申请,美国商务部决定取消本次对华高压钢瓶(High Pressure Steel Cylinders)的反补贴行政复审。
2011年5月3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高压钢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10000.30、73110000.60和73110000.90。2011年10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高压钢瓶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补贴幅度为22.34%。2012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高压钢瓶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补贴幅度为15.81%。2016年8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高压钢瓶进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本次行政复审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