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即将实施
作者: 陈世红发布时间:2016-04-14 10:03:51来源: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浏览次数:1229
我国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推进生产企业提高童装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性,提升进口童装纺织品的质量安全门槛,从而进一步保护我国婴幼儿及儿童的安全和健康。GB 31701—2015标准针对年龄为36个月及3岁到14岁的婴童,过渡期至2018年5月31日。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童装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从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都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在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实施之前,我国纺织产品主要适用的标准为GB 18401—2010,该标准既适用于成人、也适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作为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婴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标准,GB 31701—2015充分吸收和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方面的技术要求,其严格程度已经等同甚至超越了发达国家的标准。我国首个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国家标准的实施,将对我国婴童纺织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带来大幅提升,从而进一步保护国内婴幼儿及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与GB 18401—2010标准相比, GB 31701—2015主要针对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适用对象和界定范围更加清晰明了。即将实施的新标准有几个明显的特点:1.在机械性能安全方面,新标准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的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纺织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2.在化学性能安全方面,增加了6种增塑剂、重金属铅和镉的限量要求;3.新标准增加了有关燃烧性能方面的要求。 GB 31701—2015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为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适用于小于36个月范围内的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
我省的童装生产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掌握GB 31701—2015新标准的内容和相关技术要求,提前做好应对工作,从服装设计、原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把好质量关,尽早达到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