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发布涉华镀锌板反倾销反补贴豁免调查结果
作者:王 丹编译发布时间:2017-08-15 09:39:19来源: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浏览次数:692
2017年8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台湾地区的镀锌板[Zinc Coated (Galvanised) Steel]反倾销和反补贴案豁免调查结果,决定免除对进口自中国的豁免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对进口自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豁免产品征收5%的反倾销税,自2017年3月10日起生效。豁免产品为具有TCO TC 1663110特性的涉案产品,即符合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A653 / A653M-11(ASTM A653 / A653M-11)的热轧非合金钢镀锌线圈(详情参见原文),海关编码为7210.49.00\58。
2012年9月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镀锌板和镀锌铝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11月26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锌板和镀锌铝板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3年8月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镀锌板和镀锌铝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6年3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修改原始双反终裁公告的涉案产品描述。2016年9月2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应台湾中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Chung Hung Steel Corporation)和烨辉(中国)科技材料有限公司(Yieh Phui (China) Technomaterial Co., Ltd)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镀锌板(Zinc Coated (Galvanised) Steel)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2017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进行双反豁免调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