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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注点

作者:发布时间:2021-11-16 10:01:12来源:国门时报浏览次数:507

韩国

 

发布《食品等标签和广告法实施条例》修订公告

 

主要情况:2021年8月24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食品等标签和广告法实施条例》修订公告。主要修订内容:1.亚硝酸钠处理警示语强制标示。对冰醋酸等13种食品添加剂进行了“请勿直接进食或饮水”等警示性声明;2.对违反标示/广告停止令的人员建立处置标准;3.标示/广告审查项目的改进。根据“食品标准与规范”中食品种类分类系统的重组,在食品标签和广告等方面自愿审议的特殊用途食品已重组为特殊营养食品和特殊医疗食品。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提醒: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出口韩国食品中添加亚硝酸钠、冰醋酸等14种食品添加剂标签标示要求,增加了企业修订标签的生产成本。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及时关注,按照韩国的最新标示要求,做好出口食品的标签标示。确保出口食品标签符合进口国要求,及时规避因标签不合格导致的退运、销毁风险。 

 

美国 

 

发布进口禽蛋替代品和冷冻干燥蛋制品管理要求 

 

主要情况:2021年9月3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发布2021-19264号公告,即进口禽蛋替代品和冷冻干燥蛋制品(egg substitutes and freeze-dried egg products)管理要求。根据《蛋制品检验条例》(2020年10月新修订版)的规定,进口禽蛋替代品和冷冻干燥蛋制品将被视为蛋制品,该类产品管辖权将由FDA转移至FSIS。FSIS将分步骤对上述产品实施管理:1.有意向出口禽蛋替代品和冷冻干燥蛋制品的国家应在2021年10月30日前通知FSIS;2.意向出口国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向FSIS提交自我报告工具(Self-Reporting Tool,SRT),证明该国的蛋制品检验体系已与美国蛋制品检验体系实现了安全卫生等效;3.2023年10月30日之前,意向出口国应答复FSIS针对该国SRT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支持文件,FSIS应对该国蛋制品检验体系是否与美国蛋制品检验体系实现了安全卫生等效做出判定。 

海关提醒:此次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进口禽蛋替代品和冷冻干燥蛋制品将被视为蛋制品,对我国出口美国禽蛋替代品和冷冻干燥蛋制品提出新要求,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及时关注美国该法规,加强学习,按照最新的安全卫生质量管理要求加强从原料到加工产品出口的全过程管理,确保符合美国法规要求,及时规避退运、销毁风险。 

 

中国香港 

 

修订《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 

 

主要情况:2021年8月18日,香港食物安全焦点(二零二一年八月第一百八十一期)公布新修订的《202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本次修订主要内容:(1)为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2023年或之前在全球食品供应中停用工业生产的反式脂肪的目标,香港把“部分氢化油”列为食物中的违禁物质,该条措施将于2023年12月1日生效;(2)加强规范管理食物中的霉菌毒素,修订更新苯并[a]芘、缩水甘油脂肪酸酯、三聚氰胺、氯丙二醇及芥酸等5种有害物质在食用油脂、调味品或拟供婴儿食用的配方产品中的最高含量,该条措施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 

海关提醒:建议相关出口香港食品企业注意此次修订关于食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标准等相关内容,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及配方,加强自检自控,确保供港食品安全卫生,防止不合格产品输港造成退运、销毁的风险。 

 

立陶宛 

 

修订《软饮料生产技术》法规 

 

主要情况:2021年9月3日,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发布3D-551号公告,修订《软饮料生产技术》法规。《软饮料生产技术》法规主要内容:(1)一般规定。饮料的分类定义及适用范围,该法规适用于软饮料、格瓦斯和发酵饮料,不适用于天然矿泉水、泉水、预包装饮用水、果汁和花蜜、含奶制品饮料、不含酒精饮料;(2)饮料生产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要求及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范围及最大添加量;(3)基本质量指标如:物理和化学指标要求;(4)标签标示规定;(5)其他规定。饮料的生产者、进口商和销售者应确保其生产、进口和销售的饮料符合本条例的要求,并要向主管机关提供饮料生产、成分、质量和生产中使用的原辅材料的来源的技术和工艺信息等。该法规将于2021年12月6日生效实施。 

海关提醒:建议相关出口立陶宛食品企业及时关注,全面梳理本企业生产的饮料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加工工艺,确保出口产品满足对方国家的要求,及时规避退运、销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