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为何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持赞否两论?
作者:发布时间:2016-05-20 15:09:27来源:日经中文网浏览次数:734
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决议,认为中国仍不满足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条件,为了保护欧洲的产业和就业,仍需对其实行严格的反倾销措施。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规定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将在12月失效。对于中国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主张,欧盟委员会表示理解,而欧洲议会却进行了牵制。
决议以546票赞成、28票反对、77票弃权的压倒性多数表决通过。欧盟在“市场经济地位”认定上设置了尊重财产权、独立于国家的金融部门、保护股东等5项自主标准。决议认为,在中国满足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欧盟标准之前,仍需要比标准国家实施更加严格的反倾销措施。
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的议定书中,同意在最初的15年处于“非市场经济地位”,在倾销调查等情况下接受更加严格的条件。这一条款将在12月失效。
欧盟委员会对认定方面保持了灵活的态度。上述条款失效后,如果拒绝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欧盟有可能被中国方面起诉为违反WTO协定。此外,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提出了欧洲“容克投资计划”,而中国作为资金供给方备受期待,从这方面来说似乎对中国有所顾忌。
相对于欧盟委员会的灵活态度,以欧洲产业界为中心的反对声音正在加强。由于中国的钢铁供给过剩问题,让欧洲提高了危机感。如果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中国产廉价商品将让区域内产业遭到进一步打击。欧洲行业联盟认为,“最多将有350万个就业岗位被夺走”。
欧盟委员会计划在7月中旬左右向欧洲议会和成员国提交是否承认的议案。欧洲议会希望抢在欧盟委员会之前提出议案,要求保护就业和产业,迫使欧盟委员会做出慎重判断。决议本身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正式承认需要议会的批准,因此或许对今后的讨论产生影响。
在欧盟成员国之间,传统上重视自由贸易的英国和北欧等国表现出赞成态度,另一方面,法国和意大利表示反对,但步调并不一致。由于反对认定的声音不断加强,欧盟委员会有人提议可以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同时也要加强反倾销对策。
对于欧洲议会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决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12日表示,“到了规定的时间,必须取消用“替代国”计价的做法来进行反倾销调查,这是所有WTO成员应当承担的国际义务”,重申了到12月中国将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一贯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