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
作者:发布时间:2019-08-30 16:22:22来源:浏览次数:549
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外置电源适配器、
充电器和内置开关电源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
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发布,并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新版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GB 4343.1-200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2019年8月23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外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内置开关电源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涉及的认证产品范围: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检测标准 |
受理处室 |
换版送样数量 |
002022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外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内置开关电源 |
GB 4706.1-2005 GB 4343.1-2018 GB/T 4343.2-2009 GB 17625.1-2012 GB/T 17625.2-2007 |
产品二部 |
1台 |
注:产品只进行安全项目检测,证书中依据标准中无GB 4343.1-2009,不在本次标准换版范围内。 |
二、 执行新版标准要求:
1、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20年6月1日起,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自愿性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完成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实施的检测,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1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21年9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 对于2020年6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4、 各相关实验室应尽快向CQC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CQC开始受理新版标准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