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推出二十四条举措稳外资
作者:发布时间:2020-04-07 10:05:51来源:国际商报浏览次数:1971
商务部推出二十四条举措稳外资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促增量、稳存量并举,坚持在改革开放中稳外资,千方百计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4月1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改革开放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布置当前和今年稳外资工作。
4月3日,商务部召开了应对疫情稳外资网上新闻发布会。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介绍,《通知》从全力支持外资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和促进工作、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五方面提出了24条稳外资措施,进一步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稳外资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进一步强化了商务部已出台的稳外资相关政策措施。
四个坚持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切实增强做好稳外资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团结奋战,勇于担当,在改革开放中扎实做好各项稳外资工作。
宗长青强调,《通知》是商务部指导当前和全年稳外资工作的一份综合性文件,是为了应对境外疫情对我国吸引外资以及外资企业复工复产造成的新的负面影响,包括企业用人难点从本地转为外籍、物流堵点从国内变成国际、供应链断点从国内移至境外和出口订单痛点从产能不足变为外需萎缩。
宗长青表示,总体来看,《通知》具有四方面突出特点:一是坚持改革开放与稳外资相结合。《通知》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提出5项政策措施,在扩大开放方面提出6项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在改革开放中稳外资的精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通知》既针对外资企业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举措,包括要精准解决外资企业复工复产难题,推动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和落地等,体现了问题导向;同时也着眼于全年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目标,提出了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推进开放平台建设等一系列举措,体现了目标导向。
三是坚持稳存量和促增量相结合。《通知》提出要为存量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个性化问题,让企业活下去、发展好;同时也要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外资大项目签约落地,更好地促进外资增量,还鼓励企业使用未分配利润扩大再投资,既是稳存量,也是促增量。
四是坚持国际和国内相结合。《通知》提出要加强法治建设,加大稳外资政策落实力度,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把国内投资环境打造得更好;同时提出要加强多双边投资促进机制建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贸往来国际协调与合作,不断推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我国稳外资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五方面发力
按照《通知》提出全力支持外资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和促进工作和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五方面内容,宗长青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从五方面持续发力来稳住外资基本盘。
一是持续扩大开放稳外资。进一步压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更大力度地开放市场。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增补条目,扩大鼓励范围。通过“一减一增”继续释放开放信号,增强投资信心。同时还将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和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建设,开放之门将越开越大。
二是持续深化改革稳外资。进一步巩固外资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全面取消商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实施好信息报告制度,变事前管理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便利外商投资。
三是持续优化环境稳外资。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规定,持续开展法规文件“立改废”,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制度,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各项支持政策,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和标准制定工作。修订外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完善投诉工作规则,加大外商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四是持续提升服务稳外资。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开展“全覆盖”服务,既要推动解决企业反映的普遍共性问题,也要开展“一对一”服务,处理“个性化”诉求。要让每一家外资企业都能享受到政府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五是持续落实政策稳外资。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在抓政策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宣传解读,让外资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国家和各地近期出台的应对疫情助企纾困政策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适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