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
作者:发布时间:2019-04-23 14:41:14来源:浏览次数:3733
附件2
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联络员回执单
单位名称 |
部门名称 |
姓名 |
职务/职称 |
联系方式 |
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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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2019年5月10前传真至中国WTO/TBT河北通报咨询中心,联系人:吴文亚
传真:86-0311-82623983
附件1
提交特别贸易关注的格式(供参考)
对XX(国家或地区)XX措施的关注
1.关注内容:请列明所关注WTO成员的名称和涉及的措施名称.如措施已向 WTO通报, 请列出通报编号, 负责机构及评议截止期等信息。
2.背景情况:请介绍所关注措施的具体内容、措施发布机关、发布/生效时间(或拟发布/生效时间)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已经开展的多双边交涉情况,前期相关评议意见以及对方回复情况等.
3. 评论意见:请对所关注措施与 WTO/TBT或 SPS协定的不符合之处进行分析、评论:是否与国际标准或国际通行做法有实质性差异; 是否有科学依据证明存在其他可行的管理要求等.
4.结论与要求:请明确提出我国的要求,如要求对措施有关部分进行解释、澄清,修改或废止,提供过渡期,推迟发布实施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