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RCEP:还有哪些新的增长空间
作者:发布时间:2024-05-28 10:49:02来源:RCEP冀之窗浏览次数:181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两年来,在灵活高效的贸易安排框架下,各成员国经贸往来愈活跃,合作愈顺畅,为亚太地区在2023年经济增速引领世界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可以预见接下来,在RCEP的助力下,15个成员国将拓宽相互之间经贸合作空间,提升互联互通水平。为此,《国际商报》特邀请专家通过分析RCEP实施两年来取得的成就来分享在多边贸易体制下促进经济共同发展的实践经验。
专家圆桌:袁波,商务部研究院亚洲所所长、研究员;宋微,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贾中正,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问题一:实施两年来,RCEP通过减免关税、实施原产地规则、推动贸易便利化等一系列措施持续不断地释放着贸易红利,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越来越活跃,为区域经济发展乃至世界经济的复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请具体谈谈RCEP实施以来在促进亚太地区(尤其是中国与东盟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所取得的成绩。
袁波:2022年,RCEP区域整体对外贸易达到14万亿美元,比RCEP生效实施前的2021年增长9.4%,占全球货物贸易的比重达到28.5%。2023年以来,受国际市场需求下降、地缘政治冲突持续、汇率与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全球层面贸易出现下滑,但RCEP区域整体对外贸易仍有望在2021年基础上实现增长。而在近两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行的大趋势下,RCEP区域仍继续成为全球投资的热点区域,2022年区域整体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增至5314亿美元,尤其是吸引绿地投资增速强劲。据FDI Markets 统计,2023年1-10月,RCEP区域吸引的绿地投资项目共计1842个,已超过2022年全年(1819个)的项目数;投资金额达到1896.9亿美元,超过2022年全年(1815.6亿美元)的投资额。
RCEP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叠加实施进一步促进了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中间品贸易,使彼此之间的产业链供应链联系日益紧密。中国自东盟国家进口能源矿产资源、有色金属、处理器及控制器、集成电路等中间品,对东盟国家出口集成电路、电话机、平板显示模组、照明灯具、纺织原材料、蓄电池、钢材、有色金属合金、汽车零部件、矿物肥料等中间品,为东盟国家发展制造业提供了重要助力。2023年,中国与东盟的中间品贸易达到4.2万亿元,比协定生效前的2021年增长12%;其中,对东盟出口、进口中间品均约2.1万亿元。
RCEP促进新三样产品贸易,进一步深化了中国与东盟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合作。2022年,中国与东盟新三样产品(太阳能、锂离子电池、电载车)贸易额达738.4亿元,比RCEP生效前的2021年增长16.2%。2023年,这一贸易额达到909.7亿元,同比增长23.2%。
RCEP降税和贸易便利化措施对农产品贸易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RCEP生效实施后的2022年和2023年,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持续增长。2022年突破4000亿元,同比增长19.8%,2023年达到4229亿元,同比增长3.3%。RCEP生效实施,为泰国、越南、印尼等东盟国家的水果、坚果、动物产品、动植物油脂、糖等众多农产品对华出口提供了更多便利。2023年,中国自东盟国家进口鲜榴莲476.9亿元,同比增长74.6%,是2021年的1.8倍。同时,中国的葡萄、鲜梨等温带水果、蔬菜、果汁、罐头等加工食品对东盟出口也呈现持续增长态势。2023年,中国对东盟国家出口大蒜90亿元,同比增长40.1%,是2021年的1.2倍。
在投资合作方面,随着RCEP在东盟国家的全面生效实施,中国企业对东盟的投资持续增长。中国已经成为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越南等众多东盟国家的重要外资来源地,中国企业投资为上述国家发展制造业和增加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中国已成为马来西亚、泰国、柬埔寨的最大投资来源国,对印尼投资规模仅次于新加坡;2023年,中国继续保持成为柬埔寨最大投资来源国和印尼第二大外国投资来源地。
宋微:两年来,在RCEP政策红利推动下,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不断深化,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一是区域贸易规模持续增长。得益于RCEP带来的通关便利,2023年,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占中国外贸总额的30.2%,较协定生效前2021年增长5.3%。其中,农产品贸易表现亮眼,2023年前11个月,中国自泰国、越南等RCEP成员国进口鲜榴莲总额是协定生效前2021年全年的1.7倍。二是提振了区域经贸投资信心。RCEP的实施有助于构建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大多数成员利用外资呈积极上升态势。
贾中正:一是贸易规模显著增长。东盟连续四年保持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我国也连续多年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
二是贸易结构不断优化。装备制造业规模大幅提升,绿色能源、消费电子等增长明显。2023年,在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的出口中,装备制造业出口规模较2021年扩大32.8%,占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比重提升6.5个百分点。锂电池、汽车零配件、平板显示模组都保持大幅增长。从进口来看,能源产品进口量较2021年增加了31.2%,占我国能源产品进口量比重提升2.5个百分点至32.4%。
三是市场主体获益明显。RCEP叠加我国和其他成员已经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令企业获得感满满。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2023年,RCEP项下享惠进口905.2亿元,减让税款23.6亿元,享惠进口商品主要为塑料及其制品、机械器具及其零件、有机化学品等;享惠出口2700.7亿元,可享受成员国关税减让40.5亿元,主要签证出口商品有无机化学品、服装及衣着附件、塑料及其制品等。我国有723家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出具RCEP原产地声明1.2万份,货值101.8亿元。RCEP和双边自贸协定给出口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和实惠。
问题二:作为多边区域合作规则,RCEP未来将如何更高质量地得到实施,特别是在中日韩、中国与澳新等方面进一步升级完善合作空间,让RCEP更快更好惠及各方?
袁波:一是完善RCEP合作机制,提升区域经贸合作效能。成员方应充分发挥RCEP联合委员会及项下四个分委员的作用,同时推动成立RCEP秘书机构。各方可就高质量实施RCEP加强合作、协调与监督,积极、全面履行RCEP框架下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投资领域的自由化便利化和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规则领域开放承诺。在目前RCEP已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各方也需积极推动RCEP的后续谈判,包括原产地规则、投资、政府采购等章节领域的未竟谈判,推动建设RCEP的升级版。
二是以开放包容、畅通高效为核心,打造RCEP产供链国际合作网络。以促进区域中间品贸易、用好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为重点,加强RCEP、CPTPP及东盟与中日韩澳新等签署的双边自贸协定的协同联动,为企业加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提供更大便利,提高区域整体的产业竞争力。鼓励成员方进一步落实开放承诺,提高中间品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保障中间品供应链的高效畅通和安全稳定,为汽车、石化、机械、电子、纺织等区域重点产业的协同发展建立良好的生态系统。同时,中日韩与澳新可在加强RCEP经济合作领域的能力建设项目方面加强合作,形成合力,为东盟欠发达成员融入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提供支持,共同打造开放包容、畅通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网络。
三是以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为重点,催生RCEP市场合作新增长点。探讨推动数字贸易与绿色产品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促进区域各国的标准互认。加强区域内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数字金融、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加快推动经济产业向数字化和绿色低碳转型。倡导开放的国际创新合作理念,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成果的区域共享机制,为区域内科研合作、人才交流提供更加宽松自由的发展环境。
四是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RCEP公共服务体系。倡导各成员方的地方政府建立面向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的企业服务中心,打造深化RCEP区域贸易投资与产业合作的平台载体,对照RCEP等高标准经贸规则优化国内政策体系。扩大多领域的信息交流,为广大企业提供免费的信息查询与公益咨询服务,指导企业灵活利用区域累积规则降低成本。倡导各成员方为中小微企业建立RCEP原产地管理体系、申请AEO和经核准出口商认证等项目提供支持。
宋微:一是加大贸易投资往来力度。借助RCEP带来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机遇,引导日本、韩国、新加坡等成员的大型跨国公司在我国境内的投资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外资流动活力对经贸合作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二是推进双多边贸易投资协议。在深化RCEP合作的同时,积极推动中国—澳大利亚FTA、中国—新加坡FTA等FTA升级,加快推进中日韩FTA谈判,多措并举稳步打通中日韩、中澳新政策和实践堵点。
三是实现与CPTPP等合作协议协同共进。从构建更深层次的亚太自贸区角度出发,在全面落实RCEP相关规则的基础上,深入学习CPTPP等协定在电子商务、竞争中性等方面的先进规则。
贾中正:一是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RCEP全面生效实施,为尽快恢复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创造了积极条件。
二是升级中国与澳新自贸协定。于2022年生效实施的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使原有协定得以扩展并更加现代化。中新双方在2023年12月已就以负面清单形式开展服务贸易谈判开展讨论,为下一阶段正式启动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谈判做准备。2015年12月生效的中澳自贸协定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也在2023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极大提升了通关便利度。中澳自贸协定联委会预计很快重启,将进一步推进在标准、计量、知识产权、竞争、教育、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合作。无论是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还是AEO互认安排,都会对RCEP域内经贸合作带来较好的示范效应。
三是发挥中国与日韩澳新合作的引领作用。中日韩同处世界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东亚地区,均为域内重要经济体,互为重要的贸易投资伙伴,三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和约占世界总量的25%,三国间贸易额约占世界总量的20%。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则是太平洋地区重要的发达经济体,且经贸结构与中国互补性较强。目前,中国与这四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亚太区域内生产网络中业已形成非常紧密的合作关系。未来,在RCEP内中国应继续发挥与日韩澳新经贸合作的引领作用,通过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地区自贸安排,减少各种阻碍经济要素自由流动的隐性壁垒,保持区域经济一体化势头,为迈向亚太自贸区这一共同目标作出贡献。
问题三:目前,全球贸易投资规则正在发生变化,双边、多边贸易规则日益成为WTO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补充,RCEP通过实践,将在哪些方面为形成新的全球贸易和规则体系分享自己的经验?
袁波:RCEP对最不发达成员不仅在开放承诺上给予其灵活的特殊差别待遇,还通过务实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强能力建设,帮助其更好地适应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电子商务等领域的高标准经贸规则,也有助于各方在WTO层面新规则谈判时形成更大的共识。此外,在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规则面临重构压力和多重挑战、稳定性可预期性不断下降的情况下,RCEP通过实施开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引导企业积极使用区域累积的原产地规则降低贸易投资成本,为企业在RCEP区域内稳定生产经营和优化产供链布局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性保障,而这些实践也将对全球层面的规则制订产生积极的影响。
宋微:RCEP旨在达成一个包容的、灵活的、互惠互利的自贸协定,意味着贸易自由化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丰富和发展了国际经贸合作体制机制内涵。
一是加大开放和互惠力度。RCEP协定成员在商品贸易领域将总体实现90%以上税目的零关税,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采取负面清单原则,相互的投资有更宽松的市场准入,区域内的经济实体会更加开放。
二是拓宽成员国准入范围。RCEP既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高收入国家,也包括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等中等收入国家以及柬埔寨、老挝和缅甸等低收入国家,同时RCEP协议设立了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并给予最不发达的东盟国家额外的灵活性。
贾中正:RCEP生效两年来,助力域内成员国拓展了经贸合作的宽度,深化了经贸合作的深度。它作为WTO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补充之一,为进一步完善国际经贸规则提供了有益借鉴。
首先,整合域内规则形成合力。RCEP通过统一关税承诺、原产地规则、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以及其他贸易规则,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区域内各成员的27个贸易安排和44个投资协定,有效推动了多边贸易体系发展,为参与方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
其次,推行原产地累积规则。在确定产品原产地资格时,可将各RCEP成员国原材料累积计算,来满足最终出口产品的原产地标准,这降低了关税享惠门槛,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在区域内进行产业布局,强化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截至2023年上半年,中国全国贸促系统RCEP原产地证书签发量与签证金额同比增长超过25%,显著高于同期国际贸易增速。
最后,强调包容发展。RCEP充分考虑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最大限度兼顾了各方诉求,有助于促进域内包容均衡发展,使各方均能共享RCEP发展机遇。
问题四:如何看待国际经贸规则日益“碎片化”导致经济全球化面临的挑战?如何将贸易一体化扩大到更多经济体,解决更多发展问题?
袁波:面对国际经贸规则日益“碎片化”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一方面更需要加强联合国、WTO等多边层面的合作,另一方面也需要积极推动各类自由贸易协定规则的兼容并蓄,促进协同发展,推动形成更加开放包容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比如,目前在亚太区域内,RCEP和CPTPP作为两大最具影响力的区域贸易协定,就可以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可以通过推动RCEP与CPTPP的相互衔接,促进区域规制融合,为区域贸易投资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性保障,也能够为解决国际经贸规则领域的碎片化问题提供借鉴。
RCEP生效实施以来,区域成员不同程度都从中受惠,这也增加了RCEP对区外成员的吸引力。当前,RCEP成员也在积极探讨新成员的加入问题,比如中国香港地区已经正式提出希望加入RCEP,部分南亚国家也有积极的加入意向。各方需要尽快制订新成员加入程序,评估新成员加入可行性和利弊,稳步扩大RCEP的朋友圈,形成更加开放的区域一体化大市场,进一步放大协定的规模效应,而这也将能够带来更大的示范效应。
宋微:当前世界经济增长乏力,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主要发达国家正在将经贸问题地缘政治化和泛安全化,推出了很多针对产业链供应链的保护主义政策,对以规则为基础的全球经贸治理秩序造成巨大冲击。为此:一是彰显RCEP的体制机制优势,吸纳区域内外其他经济体。坚持开放包容的准入标准,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一视同仁,保持条款的实用性和灵活性,同时突出RCEP的“发展”属性,尤其是对低收入国家额外予以政策上的优待,展示区域携手共同应对发展挑战的决心;二是与其他经贸合作框架深入对接,发挥多线联动作用。加快推动RCEP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相互促进,实现双轮驱动的亚太地区合作。
贾中正:当前,国际经贸规则“碎片化”导致世界经济“碎片化”现象凸显。主要表现如下:
一方面,贸易限制措施激增,不同集团间裂痕加大。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数据显示,自贸易争端解决机制陷入困境以来,2013年至2017年全球平均每年出台约500项贸易限制措施,2020年这些限制措施增加到1500项,2022年又猛增至2800项,约是2019年的三倍。由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被边缘化,目前已有29项国际贸易争端无法得到解决。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正式报告的“贸易关切问题”也从2016年的31个增加到2022年的130个。不同集团间的贸易和投资裂痕变的更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显示,乌克兰危机导致全球贸易增速放缓,尤其在政治上不一致的集团之间的增速放缓更明显。集团内贸易增长已从乌克兰危机前的2.2%降至1.7%,集团间贸易则从3%下降至-1.9%左右。激增的贸易壁垒等限制措施,正加剧世界经济碎片化的趋势。
另一方面,“脱钩断链”“去风险”加剧,扰乱全球供应链。面对国际经贸规则与世界经济“碎片化”的冲击,越来越多的经济体通过“软联通”和“硬联通”的方式,将加入区域化经贸合作作为优先选项,共同应对经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总之,规则制度与市场渠道的软硬链接,可以助推越来越多的经济体加入区域经贸合作,为当前疲弱的国际经贸发展态势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