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集团:337调查属于滥用贸易限制措施
5月26日,应美国钢铁公司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正式立案决定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之前,对美国钢铁公司毫无事实依据的无端指控,宝钢已于4月29日发表声明,表达了震惊和愤怒。在立案审查期间,宝钢从公共利益、国际贸易规则等方面向USITC表达了希望不予立案的意见。但USITC最终决定正式立案,我司感到十分遗憾。
就在5月25日,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中国输美耐腐蚀钢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根据其裁决,各中国企业的税率均高达数百。美方一而再、再而三的频繁采取以邻为壑的贸易保护措施,实属滥用法律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宝钢作为一家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公司,在日常运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各经营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律。宝钢一贯重视自主研发和技术进步,相关技术的发展是公司对研发项目持续投入和宝钢研发人员长期奋斗的结果。在2009年宝钢即建成了多功能超高强度钢生产专用线,为宝钢开发和生产双相钢奠定了基础,并通过了多家汽车主机厂和零部厂的材料认证。
长期以来,宝钢在对海外市场出口钢材产品上秉持“保持持续通商”原则,严格控制出口,以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为主,采取客户追随策略,深化与长期客户合作,成为众多跨国企业的全球供应商。但近年来受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的影响,宝钢对美国的出口已大幅减少。
宝钢将积极应诉抗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于美方有违WTO规则的做法,我们呼吁中国政府坚决利用世贸组织规则,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为中国钢铁企业争取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