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本补遗有关第447/2024号部级法令的通报(2页,阿拉伯文)—该法令给予生产商和进口商6个月的过渡期,使其能够遵守埃及标准ES 2613-2“食品保质期第2部分:保质期”(1页部分修订,阿拉伯文)。
应该注意的是,在2020年6月3日G/SPS/N/EGY/92/Add.1中通报的第100/2019号部级法令、在2021年3月15日G/SPS/N/EGY/92/Add.2中通报的第653/2020号部级法令、在2021年9月20日G/SPS/N/EGY/92/Add.3中通报的第222/2021号部级法令、在2022年3月18日G/SPS/N/EGY/92/Add.4中通报的第522/2021号部级法令、在2022年8月25日G/SPS/N/EGY/92/Add.5中通报的第393/2022号部级法令、在2023年7月21日G/SPS/N/EGY/92/Add.6中通报的第233/2023号部级法令、在2024年7月12日G/SPS/N/EGY/92/Add.7中通报的第361/2024号部级法令、在2024年8月5日G/SPS/N/EGY/92/Add.8中正式通报的本标准草案,其中规定了本标准的早期版本和修正案。
值得一提的是,该标准在表(1)、(2)和(3)中进行了部分修改,具体如下所示:
• 将原味酸奶和风味酸奶的保质期从15天延长到30天;
• 将牛肝和水牛肝的保质期从7个月延长到12个月;
• 将冷冻鱼的保质期从6个月延长到10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研究报告》及其更新情况制定的。
通过官方公报上公布的行政命令,生产商和进口商可随时获知对埃及标准的任何修订。
拟批准日期:2024年9月7日
拟生效日期:202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