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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701/Add.1
2024-10-16
原文:
通  报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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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成员: 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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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构:
3.
通报依据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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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HS编码:

ICS编码:
5.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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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 某些产品内/表的1,4-二甲基萘、二氟乙酸(DFA)、氟吡菌胺和氟吡呋喃酮的最大残留限量。

语言: 页数: 页数: 链接网址:
7.
内容简述:

G/SPS/N/EU/701(2023年12月12日)中通报的某些产品内/表的1,4-二甲基萘、二氟乙酸(DFA)、氟吡菌胺和氟吡呋喃酮的最大残留限量提案现已被欧盟委员会2024年10月9日第2024/2640号法规采纳。该法规修订并更正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中,关于某些产品内/表的1,4-二甲基萘、二氟乙酸(DFA)、氟吡菌胺和氟吡呋喃酮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该法规自2025年4月30日起适用。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6871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6871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6871_00_s.pdf

8.
目标与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9.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10.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1.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2.
相关文件:
13.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拟生效日期:
1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不适用
1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 +(32 2) 295 4263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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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